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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平陆运河项目140万吨水泥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01

发布时间:2024/07/18 20:07    浏览次数:39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GXJD-2413111051095

原公告项目名称:

平陆运河项目140万吨水泥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77

二、补遗信息


补遗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根据报价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运力超限的疑问,做出以下补遗

1、补遗内容:

1)关于限载问题,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中已做明确规定:“严禁超载、超限、超速驾驶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平陆实业公司和鱼峰集团将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对运输商进行相应问责”,运输全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

2采购公告内容: 

第一章  比质比价公告-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3、运力要求:需提供车头及车尾的行驶证及提供交强险、商业险证明材料,只提供车头或车尾其一的将视为无效车辆运力证明。

现变更为:运输车辆为分体车的,需提供牵引车及挂车行驶证、牵引车交强险及商业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运力。

3)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项目要求-▲运力要求-1.公路运输车辆运力及2.公铁联运车辆运力:需提供车头及车尾的行驶证及提供交强险、商业险证明材料,只提供车头或车尾其一的将视为无效车辆运力证明。

现变更为:运输车辆为分体车的,需提供牵引车及挂车行驶证、牵引车交强险及商业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运力。

4)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办法前附表-2.2.21-运力评分(4分):需提供车头及车尾的行驶证及提供交强险、商业险证明材料,只提供车头或车尾其一的将视为无效车辆运力证明。

现变更为:运输车辆为分体车的,需提供牵引车及挂车行驶证、牵引车交强险及商业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运力。

5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4.运力汇总表(车辆信息表)及5.车辆保险信息汇总表:备注:①具备有效的一证一险一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或类似的行政管理平台)机动车信息] 一致的自有适载车辆(含提供的全资子公司车辆)才可计入资格审查和商务评分;分体车必须满足一头一尾才算完整的1台车,否则不计入资格审查和商务评分;

现变更为:①具备有效的一证一险[行驶证、交强险] 一致的自有适载车辆才可计入资格审查和商务评分;分体车必须满足一头一尾才算完整的1台车,否则不计入资格审查和商务评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补遗日期20247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补遗公告做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柳太路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701

联系方式:杨钊、苏畅0771-2833821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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