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水泥产业工程院有限公司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采购编号:GCY-2025-12
各潜在报价人:
现对原公告4.1 资质要求:4.1.1的内容做以下澄清:
原公告内容:
4.1 资质要求:
4.1.1 报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科技中介服务”)、税务登记证;报价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变更后内容:
4.1 资质要求:
4.1.1 报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科技中介服务或信息咨询服务或知识产权服务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的至少一项)、税务登记证;报价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采购文件与之相应的内容随之更改,其他部分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