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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补遗书(01)

发布时间:2025/07/01 23:07    浏览次数:88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补遗书(01)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19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194)作如下补遗: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企业资质要求“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交通运输部已于2015年发文将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此是否将资质要求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答:将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问题2: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中的“五年以上(含)现场工程监理经验”是否是以毕业年限或填报的“监理工作年限”为准?

答:“五年以上(含)现场工程监理经验时间”以毕业证毕业时间至今计算为准。  

二、招标文件更正的内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项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计费额

1.Ⅰ标段计费额按171000万元(暂定)以费率计算报价。               

2. Ⅱ标段计费额按115000万元(暂定)以费率计算报价。  

3.监理服务费最终以所监理的项目施工结算价×监理服务费率进行结算。             

计费额:

1.Ⅰ标段计费额按147159万元(暂定)以费率计算报价。               

2.Ⅱ标段计费额按104986万元(暂定)以费率计算报价。  

3.监理服务费最终以所监理的项目施工结算价×监理服务费率进行结算。   

3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

最高限价:

□无最高限价

采用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即:最高限价为:/万元

Ⅰ标段监理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为:1.0%;Ⅱ标段监理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为:1.0%。

设定标底:□是    

最高限价:

□无最高限价

采用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即:最高限价为:/万元

Ⅰ标段监理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为:0.976%

Ⅱ标段监理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为:0.976%

设定标底:□是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7161100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变。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